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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30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打印】  分享:

尊敬的桥东区各位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经营主体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文件要求,我登记机关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全程依照新标准办理各类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原《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同步废止。

为确保新旧规范平稳衔接,保障各市场主体业务顺利办理,现将重点须知通知如下

2026年5月1日起,所有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办件须严格执行新版规范,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熟悉新版规范内容,做好业务办理准备工作。

此次新版规范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场主体理解、谅解。

特此通告。

下载附件:2026申请文书规范.rar

下载网址: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6/art_3321d681741f48cfa3a8e6ef4b15cccd.html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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