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6年04月29日准予该公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住所 | 申请事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
1 | 张家口银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人村东宿舍19号楼1单元2层203室(办公场所) | 王鑫宇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91130702MA7MNE775A | DLJZ13070220260002 | 2026.04.29—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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