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6年4月14日准予变更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变更后诊疗科目 |
1 | 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中心卫生院 | 41093032113072111C2101 | 何智 | 桥东区大仓盖镇 大仓盖村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口腔科;口腔修复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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