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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口市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7-07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6 字体:【  【打印】  分享:

关于《张家口市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张家口市消防安全职责清单》《桥东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我消防工作实际,消安办制定了张家口市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通过制定职责清单,实现消防安全责任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该法明确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据。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责任落实的相关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相衔接。

以及参考《张家口市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的相关内容,细化各单位、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等不同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职责清单内容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

三、起草过程

根据我区实际,区消委办起草了《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两次书面征求了区发改局、区教体局等35个部门意见,收到16个部门反馈44条意见和建议经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桥东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44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同时我大队已书面征求了各位区长意见,均表示同意。最后经过政府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提出相关的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了《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第二次修订稿)。

四、主要内容

《桥东区消防安全责职责清单》共五章41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第三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五章附责。主要内容如下:

责任主体划分:明确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直接责任;部门层面细化应急管理、住建、教育、卫健民政等重点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层面区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不同类型单位,明确其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设施维护、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个人层面强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直接责任。

责任事项细化:对各类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详细分解,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任务和操作流程。

强化协同联动:强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五、与现行相关规定的衔接情况

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与已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相衔接,不存在冲突和矛盾之处。在内容上,对现有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增强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更加精准有效。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领域责任体系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动态调整机制:考虑到消防安全工作的动态性和复杂性,以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更新变化,明确建立《桥东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定期对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其始终符合实际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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